2026年6月17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管局)办公室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整县(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框架协议(示范文本)》。这标志着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在政策规范和标准化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那么,能源费用托管公司究竟是做什么的?有哪些政策和标准需要了解? 本文将为您全面解读。
能源费用托管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具体来说,由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即能源费用托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及节能改造。用能单位根据能源基准确定的能源系统运行、管理、维护和能源使用的费用,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作为托管费用。
托管范围可包括电、气、煤、油、市政热力、水等项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和改造费用。
其核心逻辑是:用能单位将能源费用“打包”交给专业公司管理,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技术升级和精细化管理降低能耗,在保障用能需求的前提下,从节省的能源费用中获取利润,实现用能单位省钱、节能公司盈利、社会减碳的多赢局面。
简单来说,能源费用托管就是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用能单位不再操心能源怎么管、怎么省,全部交给专业的能源费用托管公司来负责。
1. 能源费用托管型: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及节能改造,按能源基准确定的费用支付托管费。
2. 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效益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比例分享。
3. 节能量保证型:节能服务公司承诺保证项目节能量,达到承诺则收取服务费,达不到则承担相应费用。
其中,能源费用托管型因其采用能源费用包干方式,规避了节能量认定分歧、效益分享争议等风险,被认为是最适合公共机构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能源费用托管政策标准体系:
1. 顶层指导意见。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明确了能源费用托管的概念、适用条件、操作流程等。
2. 行业标准。 机关事务行业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JS/T 301-2024)于2024年12月12日经国管局批准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在《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前期评估、组织采购、合同签订、组织实施、项目调整、效果评估、资产管理和费用结算等8个环节的要求。
3. 合同示范文本。 2026年6月17日,国管局办公室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整县(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框架协议(示范文本)》。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不超过10年,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采购时间最长三年的难题。
各省市也积极推进政策落地。例如,广东省于2026年6月9日印发《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粤能规〔2026〕1号),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试行3年。天津市明确了“全年每个区新增托管项目不少于2个、全市不少于35个”的年度目标任务。此外,重庆、河南、四川、湖南等多个省市均出台了相关实施方案或工作通知。
各地已涌现出一批成功案例:
重庆铜梁区:市民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推行能源费用托管项目,10个月内实现38.62%的综合节能率和45.56%的减碳率。
江苏:率先试点整区能源费用托管,8个县区预计节约3亿至4亿元。
新疆吐鲁番:行政服务中心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投资约470万元,在1.3万余平方米空间打造“近零碳智慧运营”新场景。
广西南宁: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入选国家三部委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入围案例名单。
在“双碳”目标驱动和系列政策利好下,能源费用托管行业正迎来黄金发展期。对能源费用托管公司而言,公共机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是巨大的目标市场。对用能单位而言,能源费用托管实现了 “零财政投入、降本增效” 。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是行业发展的主旋律。
能源费用托管作为一种市场化节能机制,正从政策引导走向全面落地。对于节能服务企业来说,掌握政策、理解标准、积累案例,是抢占这一蓝海市场的关键。随着整县(区)托管、打包托管等模式的推广,能源费用托管公司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